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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禁毒行动

罂 粟
种一株都是违法!


罂粟花期一般在4至6月,果期在6至8月


为铲毒在萌芽状态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禁毒行动
砀 山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近日,砀山县公安局民警走进辖区校园开展禁毒法治宣传,用身边事、身边案警示青少年学生,进一步夯实校园禁毒防线,助推平安校园建设,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埇 桥
近日,埇桥公安分局民警走进辖区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针对学生好奇心强、对毒品危害认识不足等实际情况,通过发放禁毒宣传彩页,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同学们宣讲了毒品的种类、特征,让同学们更直观了解毒品的危害性,为校园加固“防毒网”,为同学们穿上“防毒衣”。


萧 县
春暖花开季,也是禁种铲毒的关键时节,萧县公安局广大民警辅警,多轮次、地毯式深入田间地头踏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让“罪恶之花”无处藏身。同时,组织民警辅警深入社区、村庄,积极向群众讲解罂粟危害,宣传禁种铲毒知识,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禁种铲毒的浓厚氛围。


泗 县
近日,泗县公安局辖区各派出所积极联合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群防群治志愿者组成踏查小组,深入辖区田间地头、种植大棚、闲置庭院、废弃厂房,对有可能滋生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区域进行踏查。同时,借助警民议事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与张贴标语、户外电子屏、村庄大喇叭广播等传统手段相结合,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禁种铲毒法律法规,让群众牢固树立“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意识,形成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



灵 璧
近期,灵璧县公安局民警辅警联合江淮义警走进田间地头向群众开展禁毒宣传。通过案例讲解、毒品原植物模型展示、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直观地介绍毒品的危害及如何防范毒品的方法,进一步营造“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同时,民警辅警对辖区田间地头进行实地踏查,地毯式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

     

罂粟

是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私种的花

  种一株也违法!


        在罂粟科植物中,也有些无害而又美艳的成员,常常被误认为“毒花”。比如虞美人,它和罂粟长得特别像,普通老百姓特别容易弄混搞错。



如何区分罂粟和虞美人



相关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遇到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时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遇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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