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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占用!宿州市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关于优化宿州市城区公交专用道
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管理,扩大社会知晓面,保障城市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提高城市公交车辆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就宿州市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公交专用道是指在宿州市城市道路范围内采取交通标志标线注明的,专供公交车辆通行的车道。



二、宿州市公交专用道采取限时专用的方式,专用时段为7:30-8:30和17:30-18:30,在此时段内仅供各类公交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及9座以上客车行驶;其他社会车辆(含摩托车、非机动车)除交通警察指挥外,不得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通行。其余时间,允许其他社会车辆正常通行。
三、公交车辆应当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因道路维修、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无法通行时,允许借用相邻其它机动车道通行。相邻其它机动车道因道路维修、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通行时,允许社会车辆在不影响公交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临时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通过后应立即驶出公交专用道。
四、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通告。凡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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