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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闯红灯遇到闯黄灯,悲剧了......

红灯停 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口诀虽耳熟能详

但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黄灯可以“抢”

红灯可以“闯”

“竭力”抢先通行

“闯红灯”pk"抢黄灯"

结果酿成大祸

事故案例


      当天12时39分,白某驾驶黑色小型轿车,沿宿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汴河路交叉口时,与丁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丁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调取事发路口监控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丁某某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信号灯红灯已亮起,但其心存侥幸闯红灯通行,恰遇白某驾驶小轿车急于抢黄灯通行,结果发生碰撞。

  民警表示,当事人白某、丁某某的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双方当事人白某、丁某某负同等责任。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醒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

还是机动车驾驶人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切忌图快图便利

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赌注

完整视频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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