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疾控
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 第3号)
鉴于当前全国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输入压力增大。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银行、餐馆、理发店、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验“两码”等措施,发现黄码、红码及近14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一律关停。
二、学校、监所、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一律严格执行封闭管理,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出入,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场所消杀、应急物资储备等防控工作。从严加强隔离点管理,严防交叉感染。从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三、加强社区防控管理。人员进入小区一律戴口罩、验“两码”。对发现有近14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村)报备。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街道(乡镇)组织专门队伍,落实小区疫情防控管理各项措施。
四、鼓励全市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一线疫情防控。全市各级广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经批准,可视情就地就近参加所在小区、社区或其他岗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帮助社区、交通卡点等一线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做好自我防护。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宿、不前往疫情发生地,所有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宿返宿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去人员聚集地,落实“三天两检”。请广大市民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倡导广大市民近期不聚集、不聚会,所有在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一律不得组织和参与规模性聚餐,所有婚丧嫁娶、清明祭扫等活动应尽量减少外地来宿人员,对来宿者从严加强防疫管理。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下一篇:宿州东站49趟列车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