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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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埇桥警方
快速打掉三处涉黄窝点
有力净化了辖区社会面风气
9月8日-9月9日
东关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
辖区有两处公寓楼
存在卖淫嫖娼现象
遂立即开展行动
民警在两处公寓楼
分别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
违法行为人6名和2名
9月12日
治安大队行动队在工作中获悉
辖区有一处足浴店
存在卖淫嫖娼现象
遂立即指令
拂晓南路、芦岭派出所
配合当晚的抓捕行动
现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
违法行为人18名
下一步
埇桥警方将持续加大
对“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也欢迎各位网友积极提供线索
埇桥警方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律知识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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