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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抓拍违法行为的通告

关于高速公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新增抓拍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宿州市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对辖区高速公路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采集功能。具体点位公布如下:

1、京台高速743KM+350M(合肥方向);

2、连霍高速241 KM+250M(徐州方向);

3、盐洛高速391 KM宿州北(盐城方向);

4、徐明高速58KM泗县西(徐州方向);

5、徐明高速58KM泗县西(明光方向);

6、德上高速476 KM+900M(山东方向);

7、德上高速476 KM+900M(河南方向)。

上述设备均已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3年6月22日正式采集新增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ah.122.gov.cn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处理。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 6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