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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各专项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经市疫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密接者和次密接者的核酸检测。对密接者采取“14+7”(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隔离管控措施。集中隔离观察的14天内,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的7天内,在第2和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次密接者在集中隔离观察的第1、3和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封控区人群的核酸检测。封控区(埇桥区大营镇大营新村)人群在封控24小时内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前7天每天及第10天、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管控区人群的核酸检测。管控区(埇桥区大营镇、蕲县镇陈圩新村、密接者曾居住的楼栋、次密接者曾居住的楼栋单元)全体人员在管控后的第1、3、7天和解除隔离当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其他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在本次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对全市社会层面重点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快递及外卖服务人员、公交和出租车司机、客运站和高铁相关工作人员等)按照“应检尽检”原则,每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工作。


宿州市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