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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系灵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原副站长

日前,经宿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泗县纪委监委对灵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原副站长花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花颖身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在灵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工作期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丧失廉洁底线,违规收受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德不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获取非法利益,串通投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方面提供帮助,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花颖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灵璧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花颖开除党籍处分;由灵璧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