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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宿州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这些人避免户外活动!


宿州近期天气

黄色预警公告


    经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月6日(星期四)12时以后,我市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经中国环科院大气所专家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月6日(星期四)12时起全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应急响应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做好防护措施。

2.建议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6.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机动车限行措施。除辖区企业或项目单位因工业生产,安全保障,生鲜、冷链、药品或其他应急配送需求的有通行证车辆外,市区禁限行区内全天禁止重型柴油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农机车辆和柴油三轮车等车辆通行,灵璧县、砀山县、萧县、泗县机动车限行措施由县政府自行制定并公布。

2.列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企业确保停产、限产到位,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转,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工程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非道路机械暂停施工直至空气污染预警解除。

5.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国道、省道、重要县道、城市主次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6.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无防风抑尘措施的散状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禁止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粉煤灰罐车和石灰石运输车辆等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运输车辆除外。

8.视情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