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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28起、醉驾11起……重拳出击,持续严查!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形势,全面严管严查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区域精准打防管控,按照省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4月19日至4月21日,宿州交警组织开展第一波次重点违法大兵团聚点作战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全市共查获酒驾28起、醉驾11起、疲劳驾驶31起、超员23起、无证驾驶6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185起、未佩戴安全头盔5525起。

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周密组织部署、优化查处方式,合理增设缉查卡点,多警种协同作战,在白天、夜间和凌晨3个时段,分别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路段,采取 “大兵团作战”、异地互查、机关警力下沉一线等措施,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货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城区部分小区的出入口,组织警力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和宣传劝导,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矩阵,借助各种新闻媒体渠道,组织媒体随警作战,广泛宣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用广大市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典型违法、事故案例的警示曝光力度,迅速掀起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案例一




4月21日00时17分许,在灵璧县薄山路与罗河路交叉口北侧100米路段,叶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叶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已经超过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4月20日06时55分许在G206国道埇桥区蕲县执法站路段,丁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三




4月21日21时45分许,盛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浙G5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拂晓大道与浍水路交叉口南侧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盛某某液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4月212053分,在G206国道埇桥区蕲县执法站路段,年某驾驶浙B5K***号小型轿车涉嫌超员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民警责令驾驶人将超出人员安全转运后,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

案例五




4月21日9时10分,泗县交警接平台预警,曹某某驾驶大型货车涉嫌疲劳驾驶,交警立即设卡拦截,在泗沙路S307省道400米处将其拦停。经查实,曹某某连续驾驶超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的违法行为,随后依法对驾驶人曹某某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停车休息。

案例六




4月19日23时48分,在宿州大道与马鞍山大道交叉口,执勤交警查获一辆电动自行车,展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警现场对骑车人进行了安全普法教育后,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处罚。



宿州交警提醒

重点违法大兵团聚点作战

将持续进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内容 / 综合整理转载自宿州交警等“乐活宿州”微信公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欢迎致电0557-298055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