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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宿州出台!明年3月1日起施行!



《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促进条例》

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11月17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批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的市级地方性法规,也是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全国第一个高标准农田领域的立法。


《条例》共21条,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补助资金来源、建设项目设计和实施要求、建后管护机制等,细化了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为我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我市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9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和投资规模均居全省前列。“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和质量,解决在建设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积极借鉴国家表彰、推广的外地创新做法,因地制宜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方面的法规内容,提出若干措施供基层选择,不搞‘一刀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德兵表示。


“《条例》通过立法规范和引领作用,汇聚起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的工作合力。”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王运良介绍,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条例》的普法宣传,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市人大代表、灵璧县下楼镇种粮大户张桂高也一直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的立法工作。他在下楼镇蔡塘村流转的600多亩连片土地已于2022年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设施完善,旱涝保收,种植效益有保障。”张桂高说,作为农业经营者,他连续两次在市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促进粮食稳产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条例》的出台,彰显了党委政府对于粮食安全的重视,让我们更加有信心多种粮、种好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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