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疾控
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 祭扫防火安全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宿州市殡仪馆、马山公墓管理处等殡葬服务机构: 当前疫情传播风险依然严峻复杂,又正值春季森林火灾高发期,按照市森防指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宿森防指办[2022]3号)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祭扫用火管理,杜绝火灾隐患,请各乡镇民政所、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宿州市殡仪馆(含马山公墓管理处)等殡葬服务机构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现文明祭扫,确保我区殡葬领域安全稳定。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祭扫防火宣传,倡导文明祭扫。 清明节临近,焚烧祭祀品、燃放鞭炮等传统祭扫习俗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火灾。近年来因祭扫用火引发的火灾不断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各乡镇及殡葬服务机构一定要克服侥幸麻痹的心理,提高清明祭扫防火安全意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广播播放等方式做好祭扫防火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祭扫活动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倡导上坟不烧纸,鲜花表哀思,文明搞祭扫,无火过清明。 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严防聚集性传播风险。 加强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殡仪馆、公墓园区等殡葬服务场所人群聚集活动,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持续做好劝导丧属不举行聚集性遗体告别仪式和集中祭扫活动,提倡丧事简办,治丧人员和车辆从简,引导群众养成自觉的防疫行为,坚决避免人员聚集,进入殡仪服务机构和参加吊唁祭扫活动的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防控要求。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措施。 三、加强祭扫防火工作,落实责任机制。 各公墓要针对墓区进行专项祭扫安全检查,对墓区内的杂草杂物进行全面清理,消除火灾隐患保障道路畅通。设置消防安全通道,增加防火水源,进行园区全覆盖。对灭火器、灭火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建立指定祭扫焚烧区,引导群众在指定的祭扫焚烧区内烧纸,禁止在指定区域外焚烧祭扫用品。各乡镇要加强防火巡查,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尤其是部分山区、林区乡镇,要设立专门巡检人员,引导祭扫人员做到无火祭扫,防范山林火灾发生。 四、做好祭扫服务工作,提升品质。 对进入墓区祭扫群众进行统筹安排,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分流疏导人流量,防控拥堵踩踏风险。加强祭扫车辆管理,合理设置指定停车场,规范停车秩序。保持环境卫生,作好祭扫群众的接待工作,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加强应急指导,各乡镇、殡葬服务机构在清明祭扫期间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严防火灾、失盗和其它各类突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