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疾控
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
2022年7月8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5例(宿州市灵璧县3例、泗县22例,其中4例系已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14例(宿州市灵璧县2例、泗县112例)。
上述感染者中,社会面筛查中发现0例,均在隔离管控中发现。
7月8日0-24时,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例(宿州市泗县),新增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例(宿州市泗县)。
6月26日至7月8日24时,安徽省共报告确诊病例348例,其中境外输入1例,宿州市泗县332例、灵璧县15例,目前在院治疗335例;共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368例,尚在医学观察1298例。
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4号
2022年7月8日0—24时,我县报告确诊病例22例(普通型1例、轻型21例,其中4例系已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112例。上述人员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医学观察和治疗。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管控。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7月8日0-24时,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6例。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应立即联系所在村(社区),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就诊。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9日
灵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三十二号)
2022年7月8日0—24时,我县新增初筛阳性人员2例,均在隔离管控中发现。上述人员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医学观察。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管控。目前,正在持续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坚持“非必要、不流动”,全面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认真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和渠道,共同筑牢全县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灵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9日
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三起涉疫案件,行政拘留3人。
2022年7月7日,有人在微信群内散布我县某超市配送员确诊新冠肺炎的谣言。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迅速确认该消息为虚假消息。经调查:系陈某某编造散布并导致该消息被大量传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2022年7月7日上午11时许,碧桂园小区群众报警称,小区大门疫情防疫卡点有人强行闯卡并辱骂殴打执勤人员,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调查:系碧桂园小区高某对小区长张某进行言语攻击并对其进行伤害。高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7月6日16时许,李某酒后对小区保安及他人进行辱骂追打。接警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零容忍”。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报
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