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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又有4名造谣者被罚!


安徽公安

打谣进行时

安徽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高度关切、影响社会安宁的各类网络谣言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成功侦办一批网络谣言案件,有效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切实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典型案例

  • 类型一:编造谣言发泄个人情绪

1.2023年9月30日,池州吴某为博人眼球,在朋友圈发布“和交警赛车”“指挥中心在找我”等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该吴曾因盗窃、寻衅滋事、诈骗、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理,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恶意编造上述谣言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吴予以行政拘留。

  • 类型二:炮制阴谋论带偏网友

2.2023年10月9日,蚌埠季某某为吸引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上海4岁女童沙滩走失是家长自导自演”的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查,季某菲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季予以行政罚款。

  • 类型三:张冠李戴制造负面舆情

3.2023年4月16日,宿州王某为吸引关注,博取流量,在“宿州一杂技演员发生事故死亡”相关视频上故意添加发布“涡阳一酒业开业活动酿悲剧”的虚假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王予以行政罚款。

4.2023年10月2日,滁州戴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经过自己剪辑的虚假短视频,造谣炒作当地某工业园区发生大型火灾,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戴予以行政罚款。

  • 类型四:恶意炒作引发群众恐慌

5.2023年10月2日,阜阳时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抖音平台编造“加油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严重受伤”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时予以行政拘留。

6.2023年10月24日,合肥周某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编造发布“12岁女孩放学路上被人贩子骗到荒山野岭”的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周予以行政拘留,并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 类型五:未经证实随意发布蹭流量

7.2023年10月27日,浙江许某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杜撰“XX大学发生命案,毒死2个,捅死1个”的谣言信息。随后该信息被大量传播扩散,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许予以行政拘留。

8.2023年10月15日,六安刘某为博取关注,在抖音平台发布“奶奶在家打麻将”“五个月的小孙子被自家的狼狗吃了”的谣言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刘予以行政罚款。

9.2023年10月23日,芜湖倪某某、朱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抖音和微博平台分别发布当地某企业员工因感情纠葛发生凶杀案致1人死亡的谣言信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查,两人发布信息均为道听途说,当地企业并未发生相关凶杀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

  • 类型六:自导自演制造热点博关注

10.2023年10月27日,宿州刘某某与李某某举行婚礼仪式,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刘某标邀请马某某假扮新娘一起参加自己的婚礼仪式,策划同时娶两位新娘的荒唐段子,后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大量传播,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分别对三人予以行政拘留、行政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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