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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减分”新规出台!这些情况不予减分!


4月1日起,2022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图片来源:新华社


新规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规定了分值“回血”方法,让那些时常为分不够扣而烦恼的驾驶人“眼前一亮”。


别误解!“回血”不是纵容违法


新规提出,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


这被外界视为,驾驶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消分“回血”,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回血”6分。然而,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回血”是否会纵容交通违法行为?


法治网研究院了解到,在交管“12123”App中,可以参加学法减分活动,只要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在达到学习要求后,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新规实施后,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可扣减6分。


具体要求是: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满30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1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1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


而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如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也是有要求的。


不过,按照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的“学法减分”申请,不会被受理;


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不予受理;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不予受理;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不予受理;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不予受理;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不予受理。


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李阳表示,每个周期上限的12分没有变化,减免的记分仍在12分的周期内。“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此举不是降低交通违法成本,更不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纵容,而是做出一种“通过正面激励,鼓励广大驾驶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主动减少违法行为”的有益尝试。



多地已试行“学法减分”

法治网研究院梳理发现,实际上,在此次新规出台之前,多地已经在探索推行“学法减分”的做法。



2020年3月1日,重庆在全国率先试点“学法减分”。“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重庆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重庆市或外省市机动车,在全国范围内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


2020年7月,广西开始试点“学法减分” 。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可以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


2020年9月10日,“学法减分”系统在湖南株洲、湘潭两个先行试点交警支队成功上线运行。此后,湖南省其他市州交警支队“学法减分”工作快速推进,“学法减分”系统陆续上线试运行。2020年9月20日,湖南全面推行“学法减分”改革措施。


2021年12月,上海启动试点交通违法学法减分,一年最多可减免6分。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员可以打开“交管12123”App,在业务中心里找到“学法减分”业务,即可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考试成功后就可减1分,一年最多可减6分。


新规体现宽严相济,让法律更有人情味


在此前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曾介绍,为更好发挥交通违法记分教育引导作用,公安部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对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促进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专家表示,扣分规则因时因势而改,更有利于体现执法部门法治思维和专业水准的提升,同时也是交通安全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的表现。


“记分标准有升有降,体系更为合理,体现了规则源于生活的道理和宽严相济的精神。”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巍涛说,新规改变以往围绕扣分展开的观感,加强了对驾驶人教育的引领作用,让法律更有人情味。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海波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方式的不断更迭,相信记分规则还将持续动态优化,在交通管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守护千家万户的出行安全。


李巍涛提醒,通过接受交通法治教育来消减扣分是非常有价值的举措,但其价值体现在严格的执行和良好的实效,应防止其转化为变相“后门”。扣分要严格依法,“回血”更要严格依法。


  来源 | 安徽普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刘海徽

  审核 | 一审张先龙 二审陈涛 终审吴良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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