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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炸街车”,为高考“静音”!


高考大幕即将开启

这样重要的阶段

深夜“炸街车”油门声

令考生们心情烦躁

不能静心备考

对此,宿州交警严阵以待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飙车、炸街、非法改装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深夜

宿州交警一大队

接到群众举报

称在市区银河三路路段

有摩托车“炸街”违法行为



接到报警后

执勤交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

根据群众提供的

相关信息

很快锁定摩托车及其驾驶人



经调查及询问当事人发现

该摩托车尾部排气管被改装

相较于正常排气管

改装后的排气管声音

更加轰鸣

噪音也更为严重



交警遂现场对驾驶人

进行安全普法教育

讲解“飙车炸街”的

社会危害性

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并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200元的处罚


完整视频看这里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为了所谓意气而选择

“速度与激情”

终究是把自己的快乐

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更别说飙车、非法改装

均是危险重重



超速飙车

01

十次事故九次快。“炸街车”往往伴随着超速飙车,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导致汽车的制动距离延长,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及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等,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噪声危害

02

“炸街车”噪音大,让民众不堪其扰。汽车噪声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会使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平衡失调;使老年人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比正常情况明显提高;增加驾驶员的疲劳程度,影响行车安全等。


非法改装

03

非法改装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随着高考临近

全市已进入“禁噪期”

为护航高考顺利进行

积极营造安静的考试环境

蜀黍们将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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