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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疗店卖淫嫖娼?!埇桥警方快速捣毁三处涉黄窝点!抓获39名涉案人员……

近日,埇桥警方

快速捣毁三处涉黄窝点

有力净化了辖区社会面风气


今年10月初

埇桥警方接到群众提供线索

辖区有足疗店存在卖淫嫖娼现象

治安大队行动队立即进行摸排

得知该处足疗店实际控制人为葛某某

通过进一步侦查

发现葛某某还经营另外两家足疗店

且均有涉黄的嫌疑



10月11日晚

治安大队行动队组织

杨庄、符离、解集、

三里、栏杆等派出所

对三处涉黄窝点开展集中抓捕行动



现场抓获包括葛某某在内的

涉嫌引诱、容留、

介绍卖淫的犯罪嫌疑人4名,

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35名



下一步

埇桥警方将持续加大

对“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也欢迎各位网友积极提供线索

埇桥警方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法律知识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嫖娼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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