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交警
主要用于发布道路交通提示信息,宣传涉及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等。
周末亲朋好友聚会
饮酒助兴在所难免
但酒后一定要谨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以为交警也放假休息了
周末期间
宿州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为切实做好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1日至13日,宿州交警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周末整治统一行动,全力营造“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的交通安全氛围,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期间,查处酒驾34起,醉驾23起,无证驾驶17起,超员载客11起,疲劳驾驶64起。
行动中,根据辖区酒驾易发、事故多发的重点时间、地点,科学合理布置警力,紧盯“一早一晚”和午后薄弱时段,在重点路口、路段以及重点餐饮场所周边道路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扩大整治覆盖面。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飙车炸街、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步查处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以严查严管的“零容忍”打击态势,全力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
同时,执勤交警以案说法,面对面向过往驾驶人宣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责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违法人:王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14时52分
违法地点:埇桥区X028县道(时褚路)时村北大桥
违法内容:酒精测试含量17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温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21时46分
违法地点:埇桥区X028县道(时褚路)时村北大桥
违法内容:酒精测试含量8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孙某某
车辆类型:普通三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14时22分
违法地点:埇桥区X031县道(夹五路)3KM处
违法内容:酒精测试含量7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寿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06时38分
违法地点:埇桥区宿芦路1KM处
违法内容:酒精测试含量3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孟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2日21时22分
违法地点:埇桥区桃园镇运煤路后湖村
违法内容:酒精测试含量9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李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2日23时22分
违法地点:萧县龙城镇凤中路
违法内容:酒精测试含量15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韩某某
车辆类型:正三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时37分
违法地点:泗县泗洲大道与泗五大桥交叉口南50米
违法内容:酒精测试含量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人:朱某某
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货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09时21分
违法地点:灵璧S224省道33KM+536M处
违法内容:疲劳驾驶
违法人:张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13时40分
违法地点:灵璧县虞姬镇大马桥
违法内容: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
违法人:马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3日12时47分
违法地点:灵璧县虞姬镇(乡道合计)25公里300米
违法内容: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
酒驾无小事,警钟须长鸣
相关法律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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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01
各感知器官能力下降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急速下降、往往无法正确做出判断,更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因此极易发生事故。
02
心理状态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饮酒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超越合理范围的行为或动作,让人提心吊胆。
03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可以说非常危险。
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
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宿州交警将持续开展
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