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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零容忍!春节假期,宿州交警“全天候”严查酒驾不打烊!

为进一步加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春节期间,宿州交警全警动员,屯警路面,加强巡逻管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将农村地区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联勤联动,部门联合,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将农村地区作为重中之重,在农村地区国省道穿村过镇、城乡结合部、乡镇集市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组织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坚决杜绝农村地区酒驾醉驾查处不力、涉酒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



1月28日晚,在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中,城区共设置检查卡点33个,查处酒驾2起、醉驾5起、涉牌涉证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98起,各县交警部门同步开展了整治行动。





一组动图告诉你: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酒驾醉驾曝光台

2022年1月26日20时30分许,王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56 mg/100ml)苏E88Y25号越野车行驶至砀山县S401省道孟饭棚村路段时,驶出路面翻入沟中,造成车内3人死亡、3人受伤。


2022年1月1日,张某鹏驾驶牌号为皖LNL**5的小型汽车沿人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与明月路交叉口时,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鹏体内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抽取血样两份,后经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检测,张某鹏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7.0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依法对张某鹏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月3日19时0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进醉酒驾驶车号为皖LJXXX7的现代牌小型汽车沿宿州市埇桥区蕲大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蕲大路约1公里处,被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现场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1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抽取血样,经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进静脉血中醇含量为207.53mg/100m1, 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待进一步处理。


2022年1月4日19时40时分许,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拦截卡点前,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排查,经酒精快速检测棒检测,该驾驶员涉嫌酒驾,遂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17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即执勤民警将该驾驶员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同时,在核对该驾驶员信息时发现,该驾驶员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驾驶员因无证醉驾已被处以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处理。


2022年1月4日20时40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皖L7XXX1的黑色“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192乡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商业街与192乡道交叉口东100米处时,被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据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执勤民警遂带其至皖北总医院抽血待检。经安徽省永泰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血液中酒精检测结果为196.87mg/100m1,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查扣车辆,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目前该案件待进一步处理。


2022年1月24日22时21分许,王某慧驾驶车牌号为皖LH***9黑色小型客车行驶至砀山县梨都路与旭日路东100米处时,被砀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4G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王某慧后被交警大队执勤中队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待进一步处理。


2022 年1月27 日20时 50许,李某轩驾驶无牌两轮摩括车行驶至人民路与宴嬉路南 200 米处,被砀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4G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9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李某轩后被交警大队执勤中队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待进一步处理。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宿州交警提醒
春节即将到来
亲朋好友聚会增加
请牢记酒后莫开车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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