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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一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被公诉

安徽滁州市检察院依法

对王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安徽省宿州市纪委原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王琦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5月14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宿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一级调研员王琦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安徽宿州检察机关依法

对宋戈琪决定逮捕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宋戈琪涉嫌受贿一案,由阜南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宋戈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安徽检察、聊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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