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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事关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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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加挂杭州宿州产业园区牌子的批复

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挂杭州宿州产业园区牌子的请示》(宿政〔2023〕2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挂杭州宿州产业园区牌子,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推动园区布局优化,谋划产业发展路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要充分借鉴先发地区园区管理经验,在管理体制、运营模式、营商环境、利益共享等方面探索创新,充分激发内生发展动能,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筹建安徽蚌埠蚌山等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蚌埠、淮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筹建安徽蚌埠蚌山等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安徽蚌埠蚌山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谢家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田家庵经济开发区,筹建期间实行省级开发区政策

二、安徽蚌埠蚌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按390.22公顷控制,分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259.6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解放路、南至南环快速线、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姜桥路;区块二规划面积67.6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南庙村、南至金和路、西至Q15路、北至南环快速线南约256米;区块三规划面积62.9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Q15路、南至Q35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金和路。安徽淮南谢家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按284.84公顷控制,分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89.0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范圩路、南至京港高铁北控制线、西至沿河路、北至春申大道;区块二规划面积32.78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102省道南侧、南至支三路、西至支三路、北至102省道;区块三规划面积63.0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孟岗路、南至102省道、西至经五路、北至支五路。安徽淮南田家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按370.84公顷控制,四至范围为东至经六路、南至纬三路、西至经一路、北至李桥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发布。

三、要将开发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按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督促开发区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路径,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筹建工作。

四、要加强对开发区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功能定位,聚焦做强做优主导产业,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机构部门设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把开发区全力打造成为改革的引领区、开放的先行区、创新的示范区、发展的动力区。

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在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5日

03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等扩区调区移区的批复


阜阳、滁州、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等扩区调区移区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由637.31公顷扩大至978.29公顷(至2035年)。同意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调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分别不得突破1026.59公顷、1690.93公顷、786.62公顷。同意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移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突破390.31公顷。上述开发区四至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要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与所在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扩区调区移区工作。

三、要加强对开发区扩区调区移区工作的领导,督促开发区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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